公告本校第三任校長合格候選人「行使同意權」投票結果

一、 依本校第三任校長遴選委員會遴選作業細則第8點第4款第1目規定略以,遴委會應於合格候選人治校理念說明會結束後,辦理編制內專任講師以上教師及講師級以上專業技術人員行使同意權投票,就每位合格候選人進行同意或不同意之圈選,經編制內專任講師以上教師及講師級以上專業技術人員人數二分之一以上投票,並獲得投票人數三分之一以上同意者為通過,每一合格候選人之開票至確定通過或不通過時應即中止,不再繼續開票。合格候選人通過達二人以上時,送遴委會進行遴選。
二、 公告111年3月30日行使同意權投票結果,通過同意權門檻之校長合格候選人:1號:陳永森教授、2號:陳俊麟教授、3號:劉英偉教授、4號:陳坤檸教授。」(依號次敘寫)。